江西文理技師學院校牌管理制度
校牌管理制度
校牌是本校在籍學生的身份證明,也是學生出入校門的憑證之一,學生必須愛護并妥善保存。嚴禁學生使用他人的、涂改的、損壞的、未貼本人照片的或虛假的校牌。如若發現,沒收當事校牌,扣當事人所在班級管理分,對于情節嚴重、態度惡劣等學生,將移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;
1、校牌如有損壞或遺失,須及時到校門口右側的辦公室(門衛室正對面)申請補辦。
2、補辦間時:每周五上午12:00之前各班提交申請補辦名單。每周五晚8:00至9:00到學生會辦公室領取。
3、申請補辦時須持有班主任與學生會負責人(曹園園)簽字的申請書一份,否則不予補辦。
4、校牌須有:本人姓名、班級、電話、宿舍號及班主任姓名和電話,并加蓋學院公章方可有效。
5、出入校門時間:周六17:00—19:00出入校門 21:00收取校牌。
周日06:00—18:30出入校門 18:30收取校牌
其它時間:憑假條、校牌,出入校門。
6、被繳校牌的領取地點:門衛室
7、領取時間:被繳之日起三天內的每天17:20-18:00,周日不辦理領取工作。過期沒有領取的校牌,按作廢處理。
校牌管理評分細則
1、學生出入校門,使用他人校牌,扣班級管理分1分(被借人扣班級管理分2分)。
2、學生出入校門,使用涂改的,或信息不完善的校牌,扣班級管理分1分。
3、學生出入校門,不存放校牌強行出入,扣班級管理分3分。并通知班主任。
4、學生出入校門,周一至周六出校須同時出示校牌,請假條,缺一扣班級管理分1分
5、學生出入校門,沒有校牌(與班主任溝通后)出校者,扣班級管理分2分。
6、學生出入校門,未按規定時間返校,收繳學生校牌,扣班級管理分2分。
7、學生校牌被繳,二天內領取超過規定時間未領取,扣班級管理分2分每天。
8、走讀生出入校門,未出示走讀證,扣班級管理分2分/人/次。